薔薇樹-勞動合同的芬芳與鋒芒
人生做事莫不是猛虎嗅薔薇,功力到了自然可以仔細品嘗其中韻味,如果沒到很顯然這將會是一場讓人跳腳的游戲,得之不成,反被其咬。勞動合同這個重量級的保護傘給員工和公司增添了不少睿智的同時,也帶來的些許的煩惱,勞動合同的初衷畢竟還是偏向于廣大勞苦民眾一方的,勞動合同的條款處在互利互惠的前提條件下的,當然有時候也難免出現(xiàn)分道揚鑣的一天,這時的勞動合同可以說是溫和的送別酒,也可以是狂暴的復仇工具,其間曖昧之術不得不說道說道。
公司不簽勞動合同違法嗎?
根據《勞動法》第十六條、十九條和五十條的規(guī)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xié)議。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
當然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我們應該怎么辦,第一應該敦促公司簽立相應的勞動合同,如果公司不予簽訂,則視為違法,可以向勞動仲裁部門提起申訴,根據法律規(guī)定公司應該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間的雙倍工資,法律依據是《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qū)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緱l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因此牢記進入公司第一條,簽訂勞動合同,這樣才能保證自身權益不被侵犯,所獲得工資和報酬才能夠所見即所得。
公司勞動合同哪些些條例是必須的
1、勞動合同期限;
2、工作內容及要求;
3、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4、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5、勞動報酬;
6、勞動紀律;
7、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8、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公司勞動合同哪些條例是公司本身規(guī)定的
除以上八條規(guī)定的必備條款外,雙方當事人可以協(xié)商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商業(yè)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事項,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當依法參加社會保險。
因此,簽訂勞動合同是必須的,是用人單位與員工合作互惠的紐帶,勞動合同相關條例也是員工和企業(yè)一個好的保護傘,尤其是產生勞務糾紛的情況下尤為重要,對待勞動合同要慎之又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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